山东滕州:宽严相济督促土地复垦

录入时间:2013-12-12 15:24:03 点击:

  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在办理土地违法犯罪案件中,积极推行“四步走”机制,通过惩教结合的方式,使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纷纷主动复垦土地,有效降低了土地违法犯罪案件的发案率。从去年至目前,该院共对12名复垦达到耕种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了宽缓处理,成功复垦被毁坏土地210余亩。

  滕州市素有“鲁南粮仓”之称,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近年来,该市虽然对违法用地案件加大打击力度,但很多被破坏的土地没有得到复垦和有效利用。为此,该市检察院经调研制定出台了《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督促复垦办法》,确立事先约谈、敦促复垦、组织验收、兑现政策“四步走”工作措施和“复垦从宽,拒垦从严”的案件处理政策,建立起恢复耕地的引导、激励和监督机制。

  2010年3月,马某未经批准,非法租赁9亩耕地储存煤矸石。案子移送滕州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与国土部门技术人员现场查看,经论证涉案耕地具备复垦条件。办案检察官及时约谈马某,详细说明此类案件的处理政策,督促其限期复垦。马某主动请教技术人员,连夜施工,几经努力被毁耕地全部达到复垦条件。经验收合格,滕州市检察院综合评价认为马某犯罪情节轻微,建议公安机关撤销了案件。

  对具备复垦条件但拒不复垦的当事人,滕州市检察院采取变更强制措施、提出量刑建议等方式,震慑犯罪。2010年7月,邱士兵非法占用耕地建造洗煤厂,案发后拒不复垦。该院对邱士兵变更强制措施,决定批准逮捕,同时建议侦查机关强行拆除涉案土地上的附着物。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时,滕州市检察院提出了不适用缓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邱士兵最终被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非法收益被依法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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