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国土局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资质管理

录入时间:2013-12-12 15:23:28 点击:

  新华网山东频道3月1日电(张伟华)近日,山东省日照市国土资源局专门下发文件,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施工单位资质管理,确保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严格报名资格审查。土地整理项目招标报名时,由各区县局严格把关,对照省土地学会批复备案的资质单位名录审查其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项目开标前,由市土地学会和土地整理中心对报名单位进行联合审查。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的施工单位一律无效。

  土地整理资质与工作成绩挂钩。在项目竣工验收中出现不合格的,冻结施工单位的土地整理资质,3年内不准报名从事土地整理工作;对土地整理资质脱审的施工单位,禁止参与投标活动。

  严格备案资质审查,规范土地开发整理的行为。明确规定将资质借予其它单位使用、在申请资质评定材料中弄虚作假、转包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等业务、完成工程质量低劣、提供资料成果不实、因施工单位过失导致上访等情况的施工单位,取消其备案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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