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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将给予土地利用率高园区土地指标奖励

录入时间:2018-08-09 10:42:04 点击:
  7月27日,烟台市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省级以上园区改革发展的意见》。
烟台市将给予土地利用率高园区土地指标奖励
  意见指出,创新土地供应模式。针对各类园区的不同情况,积极争取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拓展发展空间。区域内可用土地规划指标优先向园区集中,年度农转用土地指标优先用于园区项目建设需要。参照上级和外地做法,建立土地使用奖励机制,对发展快、项目质量高、土地利用率高的园区,给予土地指标奖励。
  用活用好土地出让使用政策。除房地产项目用地外,各类产业用地均可采 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方式取得土地出让权。采取长期租 赁方式供地的可以调整为出让供地,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的在出让期内可以调整至最高年期。在工业园区投资建设物流、研发、信息服务、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 业的,参照工业用地价格执行。
  支持各类园区内企业在现有厂区内集约用地,扩建厂房,扩大产能。加大奖 励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建设多层厂房,提高土地利用率。新增用地指标和城乡用 地增减挂钩节地指标优先向园区倾斜,推动更多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争取对国家级园区进行土地指标直供或奖励。盘活存量土地。全面清理园区已出让土地,对因项目方原因未能在法定时间内使用的土地,一律依法收回。对因园区自 身原因导致项目未开工的,限定时间完成审批手续,尽快开工建设。
  对园区闲置工业用地,可依法依规变更土地性质,用于发展商业服务业等。(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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