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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改革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实行“要素跟着项目走”

录入时间:2020-07-28 10:17:47 点击:
  7月27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就上半年全省自然资源工作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李树民介绍,今年6月份,自然资源部印发了《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1号),明确了国家不再下达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改变以往因素法下达计划指标的方式,实行“要素跟着项目走”。
山东改革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实行“要素跟着项目走”
  事实上,2019年初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就已启动改革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的调研,2019年底形成基本改革思路。“不再简单地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切块下达到地方,而是‘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对确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由自然资源、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金融、应急等部门,对项目进行联审。”李树民说。
  具体怎样联审,怎样对项目供地?李树民说,重要的是看4个方面。一看有没有立项;二看选址符不符合规划;三看环评、能评、安评通没通过;四看资金到没到位。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处长郝春华介绍,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45号)要求,省厅正在制定土地指标跟着项目走的具体办法,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实行分级、分类保障用地。
  一是对于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及纳入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在批准用地时,由国家保障用地指标。
  二是对未纳入国家和省级重点保障用地指标项目的,需要以各地当年处置存量土地规模作为核定计划指标的依据。
  其中,对2017年底前批准的批而未供土地,按处置完成量的50%核算计划指标;对于2018年以来批准的批而未供土地,按处置完成量的30%核算指标;对纳入本年度处置任务的闲置土地,按处置完成量的50%核算指标。国家根据各省(区、市)处置存量土地情况,年底再核定各省总量指标,最终年度配置计划指标不得突破核定总量。(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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