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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入列全省农田水利设施“上保险”试点

录入时间:2016-08-25 11:37:00 点击:
  近日获悉,省水利厅正尝试给农田水利设备设施“上保险”。当灾害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将按实际损失金额给予补偿,以保证农田水利设备设施继续正常使用。
新郑市入列全省农田水利设施“上保险”试点
  据了解,为管好用好农田水利工程,省水利厅通过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机制,选择四地作为试点,结合当地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实际,提出“平时有人管、旱时有人浇、毁了有人修、丢了有人赔”的目标,通过保险服务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
  太平洋财险河南分公司、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保险公司成立了共保体,统一出具保单,统一处理赔案,共担市场风险,履行社会责任。按战略框架协议约定,当灾害事故发生时,按实际损失金额给予补偿,从而使农田水利设备设施能继续正常使用,避免和减少农户损失,保证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据悉,农田水利设备设施保险险种共有三种:财产综合险,对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设施损坏进行赔偿;盗抢险,对设备丢失进行赔偿;机器损坏险,对使用中的设备因电气原因造成的损坏进行赔偿。保险范围涵盖:机电井、小型塘坝、小型泵站等水源工程,渠道、管道等渠系工程,喷灌、微灌设施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田间生产桥等其他工程。
  目前,新郑市规模以上机电井就有近2万眼,已入选四个试点县市之一,另外三个分别是兰考县、西平县、济源市。(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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