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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农土地改革让农民享受“红利”尝到甜头

录入时间:2018-06-20 14:17:09 点击:
  6月14日,全国主流媒体宁夏行一分团来到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展台上摆放着十多本五颜六色的本子。
平罗县农土地改革让农民享受“红利”尝到甜头
  “这些证件都可以用来进行抵押贷款吗?”“除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不能贷款以外,其余的都可以。”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主任徐春霞拿起一个绿色的本子说。
  平罗县是全国40个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自2012年以来,该县相继承担了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试验、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等10多项国家级和相关部委农村改革任务,完成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创新性地为农户和经营主体颁发了集体荒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流转经营权证、设施农业用地使用证等权证。2016年9月,该县又承担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任务,平罗县赋予8项产权融资权能,政府设立风险防范基金,与全县10家金融机构合作,对产权抵押贷款给予利率优惠,实行协商评估机制,降低贷款户成本,探索农村产权捆绑抵押贷款,让农民和经营主体分享到了改革红利。
  平罗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启动后,宁夏平罗县盈丰植保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蒋洪波一次性支付了近60万元土地出让金,拿到了9.72亩土地50年的使用权。
  前不久,蒋洪波用土地的不动产产权证书和银行签了抵押贷款协议,贷款180万元,用来扩大再生产。而他所在的平罗县城关镇小兴墩村决定用土地出让金入股蒋洪波的合作社,初步预算一年村集体能分红12万元。
  “手中有证,心里就有了底。土地改革不仅让我尝到了甜头,并且不断有新的盼头。”蒋洪波说,这些年享受土地改革“红利”,让他在发展的路上走得稳扎稳打。
  截至目前,平罗县累计办理农村各类产权抵押贷款2.14万笔11.58亿元,为贷款户节省利息2700多万元。(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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