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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颁发首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录入时间:2023-06-05 14:46:39 点击:
  5月25日,从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获悉,24日陕西省首批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在咸阳市三原县、渭南市蒲城县同时举行,现场向40位农民朋友颁发了标注着“土地承包经营权”字样的不动产权证书。
 山西颁发首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从制度设计变成生动实践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冯涛在参加颁证活动时表示,整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职责,实行统一登记,对于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益、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推进登记颁证工作,依法维护群众切身权益,用实际行动开创群众期待的美好生活。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精神,陕西省各级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顺利完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历史登记颁证数据的共享、转换、整合,并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统一管理,同步建成运行全省统一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系统,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有序衔接取得了实质性成果。这次“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的颁发,标志着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从制度设计变成生动实践。
  相当于拥有了全国身份证
  根据日前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扎实做好不动产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要聚焦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管理与登记颁证有序衔接的关键环节,厘清了自然资源与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了存量登记成果资料与增量登记信息互通共享的方法路径,提出从2023年6月30日后农业农村部门不再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由自然资源部门承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业务,统一颁发标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动产权证书》,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目标。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局副局长江志愿告诉记者,原先土地承包合同是由农业部门来颁发,虽然也有法律效益,但不是很规范,“他们发的证与现在全国要求的不动产权证样式、格式都不一样。”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后,农业局从今年6月30日起,就不再颁发,今后凡是发证的事,都由不动产登记局来负责,但合同的签订与管理还是由农业部门来负责,“对于农民来说更加统一规范化了,之前可能各地发各地的证书,有时不同地区是不互相承认的,现在证书统一颁发,编号与身份证号一样具有唯一性,相当于承包土地有了全国身份证。”同时江志愿说,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意味着它可以进入一些产权交易市场,“比如农村部分土地因为外出务工闲置,以前一些企业想承包土地,需要去农户家里一家一家商谈,现在进入交易市场后,可以直接通过网上进行交易,企业和农民甚至不用见面,更加便捷。”
  据悉,三原县、蒲城县作为国家确定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地区,延包合同签订后,农民群众陆续提出了登记办证需求。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严格按照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颁证的程序,及时开展为群众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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