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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搞活农土地流转经营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录入时间:2018-04-09 10:14:31 点击: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山东、内蒙古、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多次就乡村振兴问题与代表们交流,并对如何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进行了系统阐释,其中特别强调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而要实现产业振兴,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搞活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是关键一环。
莱西搞活农土地流转经营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莱西作为农业大市,除了在市级层面出台《关于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的实施意见》外,还充分发挥基层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探索实施农村土地经营新路径、新模式,一批具有创新示范意义的典型做法相继涌现。
  “马连庄模式”:镇村农业发展公司连片运作,农民、镇村、用地方三方均受益
  “前些日子,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收到了我们村70户人家共200亩土地流转的款项。下一步,公司就要给我们村民发钱了。”3月30日上午,莱西市马连庄镇朱耩村党支部书记徐春祝告诉记者,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经收到每亩700元的土地流转费用,“谈下这笔不小的流转款项,可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功劳。”
  徐春祝所说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是青岛马连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20个村级农业发展公司之一。成立农业发展公司,作为流转方服务土地所有方(村集体)、实施方(村经济合作社)、承包方(农户)、受让方(经营主体),是马连庄镇土地流转的创新和亮点。
  “随着农业人口减少、农业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凸显,农业要想增产增效,设施农业才是发展方向,必须走规模化种植的道路。”马连庄镇党委书记左杰介绍,一方面,农民个体与企业对接流转土地,因为“单打独斗”,往往流转价格抬不上去,一亩只能流转二三百块钱;另一方面,在引进大项目落地的过程中,也存在土地的产业规划与现实流转的矛盾——在规划区域内已经存在的自发流转土地,往往都是中小规模的集约化种植,影响了区域规划的完整性和一体性,而搞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征地用地时,容易被社会力量影响,提高用地成本。
  于是,作为连接各方、提供服务的“中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应运而生。
  青岛马连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是莱西市马连庄镇财政所全资公司,注册资本金6000万元,是镇一级政府平台公司。这个公司和设在村一级的子公司,对流转土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统一对外合作,成为农民土地进入市场的载体。公司掌握连片的土地,代表农民与大企业谈合作就有了“底气”。而与此同时,由于不需要直接从农民手里流转土地,通过对接政府公司就能获得大片可利用的土地,虽然土地承包成本增加了,但是减少了时间成本和征地过程中的不可控因素,企业也欣然接受。
  左杰介绍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创新,还焕发了村集体的活力。“村集体是土地所有权的拥有者,以往却成了土地三权分置的旁观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土地流转费用大都归农民所有,这样虽然保证了农民的利益,但是村集体的利益就被忽略了。”如今,村集体以村经济合作社为实施方,负责面向农民征地,以土地为资本股份制形式参与镇一级平台公司。村集体在征得村民同意后,将四荒地等集体用地转至村经济合作社,吸纳社员承包地入股。村经济合作社在征得社员同意后将划转土地、入股土地以经营权入股镇一级政府平台公司,成为公司股东,由镇一级政府平台公司与经营主体两方签订流转合同。由此,农户享有承包土地租金及企业分红收益,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金为农户承包土地租金的20%,村集体享有四荒地等土地租金及企业分红收益。股份分红实行干股分红方式,拿到流转土地的经营主体从投资运营第八个年度开始,将利润5%分红给农户,分红数额不少于土地租金的10%。对政策性资金扶持项目,以扶持建设项目固定资产入股经营主体项目,镇一级政府平台公司列股份额的10%。
  “东石格庄模式”: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助力个体农户和村集体“双增收”
  “以前家里比较困难,老婆和儿子因为疾病和残疾基本没有劳动能力。多亏村里成立了合作社,现在我不仅可以通过土地流转赚租金和分红,还能在园区里打工挣工资,也不耽误照顾家人,一年比以前多收入1万多块钱。”莱西市南墅镇东石格庄村村民吕锡暖说。
  吕锡暖口中所提到的合作社,是东石格庄村成立的青岛东石洪海农作物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该村通过吸引个体农户和村集体以土地入社,发展果树规模化种植,带领村民致富。
  “东石格庄村因地处山区,位置相对偏僻,村庄经济一度发展缓慢。村两委班子转变发展思路,将农户手中闲散的土地拢起来,成立以村集体为主体、农户为成员的土地专业合作社。”村党支部书记吕洪海说,合作社在村内矿坑复垦的170余亩土地基础上,以每亩510元的价格,鼓励村民将自家土地交付到村集体手中,仅此一项便促进村民增收近20万元。
  “合作社将土地统一管理后,我们以村集体的170多亩土地为中心,向四周辐射,逐渐扩展成为连片土地,用来种植苹果、葡萄、桃子等见效快、收益高的果树,由此增加村集体和个体农户收益。”吕洪海介绍,在村集体的推进下,合作社成立时土地规模达到540余亩,规模化运作的雏形基本形成。
  为合理解决利益分配问题,村集体决定将合作社收益按照3:3:4的比例进行分配,即当年收益的30%作为土地流转农户的分红,30%作为第二年生产发展所需农药、化肥、人工等项目的投资,剩余40%则作为村集体收入,用于村庄公共事业所需投入资金。
  同时,为进一步保障村民的利益,合作社在支付流转土地固定租金的同时,优先招募凭土地入股的农户按照每人每天70元的工资待遇到园区打短工,也可以按照每月2000元的待遇专职劳作,使其在得到土地租金、收益分红的同时,还能得到务工收入,致富途径进一步拓宽。
  这项创新,让村集体也有了更多收益。吕洪海介绍,四成的村集体收益用于村庄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首个项目便是村里建起了敬老院。村庄里的老人冬天在敬老院集中供养,为老人提供了良好的生活条件。
  “前我乐村模式”:合作社做平台担保,土地因需“流进-流出”,让农民搭上高效农业“快车”
  站在村东坡岭上远望,莱西市沽河街道前我乐村的连片大棚,如白雪铺地。
  “100多座钢结构冬暖大棚300多亩、90多座崂山棚200多亩,棚中栽植‘藤稔’葡萄,还发展350亩优质桃子、200多亩蔬菜,每年为村民增加收入1000多万元。”前我乐村村委主任、青岛林邦果蔬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李为成说,村里探索合作社土地“流进-流出”模式,让村庄发展起了高效农业,村民真正尝到甜头。
  在前我乐村,村民手中的土地,可以以每亩1200元的价格流转到合作社,而合作社的社员需要流转土地发展设施农业,也以每亩1200元的价格再从合作社流转土地。“流进”土地再“流出”,看似“多此一举”,却是前我乐村探索出的经验——
  “这棚一亩半‘藤稔’葡萄再有一个月成熟,估计能产七八千斤葡萄,能挣个十五、六万元。”村民刘在山指着一串串指头大小的葡萄说,他家只有1亩地,当时计划建总占地8亩的4个葡萄棚,可临近人家怕私下流转权益无法保障,无论如何不同意。“亏得村里成立了合作社,村民有了‘担保’,心里‘有了底’,最终流转成功。”
  李为成说,刘在山的经历,便是村里成立合作社的初衷。一方面,农民珍视土地,“怕口粮地流转出去了,钱拿不到,土地又收不回来”,有时宁可荒着地也不愿轻易流转。而另一方面,农民想要增收,规模化种植是关键。于是村里决定以合作社的形式,助力村民增收致富。
  为解决社员建棚资金不足问题,合作社向银行推荐,银行在合作社的担保授信额度内解决社员的贷款需求。此外,李为成又以合作社的名义拿出200万元从莱阳购买建暖棚的钢材,找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质量,社员们可以先建大棚,等有了收入再还钱。
  在统一种植品种方面,以合作社为载体,李为成通过介绍、宣传、示范,着力带动农民统一品种、供肥、供药,用合同订单的形式同种植户签订协议。李为成计划在未来两到三年里,依托本村的地理优势,改变现在单一发展葡萄的种植模式,与发展观光农业相结合,在冬暖大棚里增加油桃、草莓、樱桃、甜瓜等高效水果的种植,并探索休闲采摘游,持续推动村民增收。(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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