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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三项工作”+“六大工程”加快土地整治进程惠及民

录入时间:2017-01-10 10:32:21 点击:
  近年来,崇左市扶绥县将土地整治作为破解城乡统筹发展难题的切入口,把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作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典范工程”,以“六大工程”为抓手,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实施、高水平示范,取得了经济、社会、生态多重显著成效明显成效。
扶绥县“六大工程”加快土地整治进程惠及民生
  全面推进“三项工作”
  近年来,扶绥县抢抓国家、自治区土地整治政策机遇,扭住保发展、保红线“双保”目标,顺应广大农民意愿,始终坚持“打造精品、造福于民”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申报、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力争把每一个都建成领导眼中的放心工程、精品工程,建成百姓心中的民生工程、惠民工程。
  全力推进土地整治项目。截止目前,扶绥县共争取组织实施自治区投资的土地整治项目18个,基本涵盖全县11个乡镇,实施总面积13.78万亩,总投资3.27亿元,已完成投资约2.98亿元,已竣工验收土地整治项目共12个,已完成工程建设正在完善内业材料的项目6个。
  全力推进“旱改水”项目。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加快实施分类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及时开展“旱改水”潜力调查,共调查出有潜力地块约25500亩,并遵从先易后难的方式,组织有资质的测量和设计单位逐步开展可行性研究、实地测量和规划设计工作,为全区项目建设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提供了资源保障。其中东门镇旧城村、渠黎镇渠莳村等2个项目已经竣工验收,实施面积86.2573公顷,预计新增水田面积82.6545公顷,预算投资1042.8万元;昌平乡平白村和岜盆乡驮辽村等2个项目已完成施工招投标,实施面积约1695亩;渠黎镇蕾陇村等2个村已完成初步规划设计工作,实施面积约6000亩,中东镇三哨村、柳桥镇柳桥社区等3个村已完成可研,其他地块也正在开展外业测量工作。
  全力推进土地开垦项目。为确保项目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该县充分挖掘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将土地开垦项目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多途径、多渠道补充耕地。2016年,该县实施的岜盆乡岜盆村、昌平乡八联村、中东镇四新村、柳桥镇岜留村4个开垦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共实施面积3099.2195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2998.0636公顷,预算投资2194.47万元。目前,4个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数,为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多举措打造“六大工程”
  精心规划设计,打造“榜样工程”。为确保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实施,起到高水平示范,扶绥县高度重视土地整治项目的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国土牵头、部门联动、各方参与,有力地保障了土地整治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成立了该县土地整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国土、财政、农业、水利、相关乡镇等有关部门的领导为成员,负责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及实施管理。二是抓好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工作,在项目规划设计评审前,县分管领导与项目业主、乡镇政府、规划设计单位、村委等相关群众代表到项目点踏勘,并主持召开规划设计征求意见会,确保规划设计符合项目实施的需要;三是领导不定期检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领导不定期到项目点了解实施进展情况,及时现场解决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从而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开展。
  全力组织推进,打造“亮点工程”。在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的过程中,扶绥县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组织实施部门,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组全程监督。一是聘请技术总工负责项目的实施,技术总工蹲点现场指导施工;二是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监督,维护工程规划设计的严肃性;三是对规划设计不符合现场施工实际的,及时与设计单位对接,通过现论证后对符合设计变更的条件的,指导施工单位按变更后的设计标准施工;四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工程项目得以顺利实施。
  多方筹措资金,打造“公益工程”。扶绥县不仅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县比例配套土地整治资金,还争取涉农部门资金的投入,确保示范项目快速推进。在资金管理使用上,扶绥县按照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资金建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对资金的拨付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先报后审再批用”原则,由施工方提出申请,实施单位和监理现场核实工程量和资金量,质量检测单位出具质量检测报告后,由技术总工审核提出意见,报整理中心负责人认定后,提交财务室审查,最后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方能划拨进度款。同时,该县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和安全。
  加强沟通协调,打造“惠民工程”。在实施土地整治项目中,扶绥县通过广泛开展培训、教育、宣传,安排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讲活动,营造出了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针对一些群众阻挠项目实施,明确由乡镇牵头组成工作组采取进村进行思想动员,加强引导,使他们切实了解到周边实施的整治项目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充分调动他们参与建设土地整治项目的积极性,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在项目下达的管理费中按比例划拨经费到乡镇,解决乡镇一级开展该项工作经费困难问题,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完善制度机制,打造“创新工程”。扶绥县实行定期调度通报,每周一次通报、每月一次调度,并适时开展现场调度;坚持驻点调度,安排专人驻点现场,跟踪项目实施;将土地整治工作和示范建设列入县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群众监督机制,不仅在施工前听取群众意见,结合群众意见规划工程,还邀请村民代表做义务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不做面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激励政策,实行竞争机制,任务完成好、工程质量高、群众满意的,给予资金奖励和支持。
  强化责任落实,打造“书记工程”。扶绥县将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作为“书记工程”来抓,成立了以书记、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县土地整治工作,出台《扶绥县关于加强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分解细化任务;并出台实施办法和管理措施,明确乡镇和国土资源、住建等部门的实施、指导、协作、监管职责。
  扶绥县因地制宜,结合当地“书记工程”、甘蔗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农村土地小块并大块土地整合、“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等工作,通过对土地整治项目区内的田、水、路、林、村等进行规范的综合整治,平整废沟、荒地、斜路、湾沟,改造中低产田,使当地的耕地、道路、排水工程形成规范、统一的生产布局,收效十分明显。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既保护了耕地资源,又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扰基层工作难题。如一揽子解决工业化城镇化“缺地”、新农村建设“缺钱”、耕地保护“缺动力”、城乡统筹“缺抓手”等一系列问题,聚集各种资源服务三农,农村发展空前给力。通过土地平整和田间道路、沟渠、电管站、下田涵、路涵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田成方、路成网、树成行、渠相通”的现代生态农业园区。实施土地整治后的耕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引入农业龙头企业整体流转或发包给致富能人、种植大户集中经营,部分农民还可通过替承包者打工增加收入,实现种自己的地、收他人的租、赚别人的钱。(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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