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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促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录入时间:2020-10-28 09:49:41 点击:
  10月27日,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行禹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听证会,涉及乡镇(办)干部、群众代表参加听证并一致通过该局部调整方案。
禹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促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禹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经政府批准实施后,在促进禹州市社会经济稳步发展、规范土地管理行为和保护耕地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和导向作用。根据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和扶贫攻坚新要求,河南省委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部署,以及《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为保障禹州市重要民生、扶贫、生态环境等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拟对禹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
  据了解,本次调整主要是对禹州市的建设用地布局进行调整(允许建设区与限制建设区进行调整及土地用途区之间的调整),涉及磨街、苌庄、范坡、花石、浅井、鸠山、鸿畅、夏都等8个乡镇(办),其中调入规划新增村镇建设用地区(挂钩建新区)15.1604公顷,调入规划新增独立工矿区3.4127公顷;调出原规划新增村镇建设用地区(挂钩建新区)15.1604公顷,调出原规划新增独立工矿区3.4127公顷。
  本次调整按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程序依法依规进行,调整后全市落实耕地总面积有所增加,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不影响耕地保有量落实,而且能够实现土地资源与城镇发展布局的优化配置,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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