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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广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农民富裕增收

录入时间:2016-07-08 16:09:53 点击:
  近期,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专门联合开展了厅领导挂钩督导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共安排10位厅领导奔赴全省各地。从督导情况看,全省各级政府和国土、农业、财政部门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进,取得积极成效,特别是一些进展偏慢、成效偏低的地区认识到了差距,积极改进工作,力争迎头赶上。
十二五期间广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农民富裕增收
  “十二五”期间,广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基本农田保护区为重点建设区域,通过大规模、高强度、集中连片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改善了农村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大幅度提升了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对实现稳增长、促进农民富裕增收必将产生积极贡献。主要做法是:
  一、通过“四个统一”,强化项目实施管理
  一是项目规划设计情况必须在项目区所在地村组进行统一公示公告,充分征询当地群众意见和建议;二是项目测量、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通过统一公开招投标确定,杜绝暗箱操作;三是项目实施必须按照土地整治规划、建设实施规范和资金定额预算标准等确定统一建设要求,确保建设质量达标;四是项目建设进度等信息必须逐级统一报备至国家和省的信息系统,强化项目实施监管。
  二、严格资金拨付全流程监管,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严格执行《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审核规程(暂行)》,监督指导市、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计提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投入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用足用好省级补助资金。鼓励各地加强涉农项目资源整合,对于整合增加资金投入的,在耕地保护考核和高标准基本农田检查时予以加分。
  三、重点督导及时通报,强化建设进度管理
  省长每年与各地级以上市市长、顺德区区长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年度任务作为责任书中一项重要指标,明确市(区)长为第一责任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列为省政府重点督导范围。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至少每半年一次定期赴各有关地市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督导、通报,压力传导形成倒逼机制,强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意识和时间观念。
  四、严格兑现奖惩,强化考核实效
  每年组织开展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专项检查,省政府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严格兑现奖惩。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省里安排1万亩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完成出色、成效突出的5个地级以上市和50个县(市、区)给予专项奖励;对未能按时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对所在地区的政府领导进行约谈、扣减用地指标,暂停受理该县(市、区)用地报批(单独选址、抢险救灾等除外),直到完成建设任务为止。
  据悉,“十三五”广东将按照国家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其中2016年计划建设目标为300万亩。省国土资源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十三五”建设实施方案,对于已有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予以坚持,并努力创新思路,力争实现新的发展,取得更大成效。(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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