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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中其用途不应被改变

录入时间:2014-04-21 15:21:55 点击: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最新消息:
   土地流转的目标是为了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农业用地最终要流转到农业用途上,所以农用土地流转价格应当以在土地上进行的农业生产活动的产出收益作为价值基础,如果土地二次、三次流转价格是初次流转价格的几倍甚至十几倍,这说明土地最终的流转用途很有可能是比农业活动收益高得多的其他工商业活动,甚至成为了金融投资、投机活动的基础资产。
   虽然有技术进步和规模效应,但考虑农业生产周期长和丰歉年循环的特点,同样的土地在相当的时间范围内其农业生产活动的产出收益不太可能大幅增长,因此土地流转价格也不应出现大幅飙升。土地流转改革中一定要有抑制流转价格暴涨的配套措施,比如当土地二次流转价格超过初次流转价格一定幅度,超额部分可以考虑征收高额的土地流转交易税,土地流转交易税直接划转到土地承包者所在的农村集体的新农合医保账户和其他社保账户。之后的三次流转、四次流转均以此类推,且流转次数越多,土地流转交易税的税率越高。这个思路与上市国企将部分股权划转给社保基金的思路类似。
   在土地所有权的四项权能中,须明确土地流转,转出的只能是占有、使用和部分而非全部的收益权能,要对土地流转过程中的非农化和非粮化设定一个明确的数据指标,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因素,如果非农化和非粮化超过一定比率,官员的考核和升迁就要受影响。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年,是全国首批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单位、中国土地学会 会员单位,专业提供高标准基本农 田建设、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最优规划设计方案。公司立足山东、面向全国,行业涵盖国土 、水利、财政、农业、农业园区、家庭农场等行业,业务范围包括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土地规划、 地籍测绘、工程测量、房产测绘、农田水利规划设计、农业综合开发规划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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