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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农村土地改革领域第一步

录入时间:2014-04-15 15:21:51 点击: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信息报道:
     4月9日,双峰县甘塘镇龙嘶村,确权过程中的“鱼鳞图”因形似鱼鳞而得名,图上体现了每块承包地的位置和形状,并由每家农户一一按手印确认。
     确权,是时下农村土地改革领域的一个流行词,它可视为改革的第一步。
     通过确权明晰了土地权利的归属,对权利进行长期固化,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担保、抵押贷款,才有顺利进行的可能。
     今年3月26日的湖南省委一号文件新闻发布会上,明确了湖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的总体安排:今年,选择三个试点县,在县域范围内全面完成确权;明年,在全省范围内推开确权;2017年,全省范围内基本完成这项工作。
     哪三个县会入选2014年湖南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湖南省农村经营管理局一名官员透露,方案已经起草完毕,待省委常委会通过后,即可公布。
     此过程中,确权可能遇到哪些麻烦,又该如何解决?
     过去的几个月,湖南省农村经营管理局的办公楼里,来汇报工作的县级官员格外多些。许多来访者都抱着同一个目的:争取整体推进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的资格。
     所谓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指将耕地的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位置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完成登记后,农户会领到一张证书,上面注明承包人、地块情况以及承包期限。凭这张证,农户可以更方便地将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
     过去的几年里,湖南有十多个村庄进行了试点。今年,湖南准备选择三个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这项工作。
     农村的田块零落、交错,确权要求将它们的形状、面积在图纸上精确体现,让农户们逐一画押确认。在一个县里完成这项工作,不仅要县级财政付出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资金,还要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矛盾。但三个试点名额,却“有七八个县想争取”。湖南省农村经营管理局一名官员说。
     县级政府,为何对这个明显耗财耗力的事充满兴趣?
     很多人还有疑问,早在2009年前后,各地农村就换发了土地承包权证,为何如今又要大费周章地搞确权?
     为什么确权
     中国农村,一直存在“人多地少”的矛盾。
     用一句俗话来说,是“一个人能种的地,分给了几个人在种”。
     一方面,它使得地块分割、零碎,不利于规模化、机械化经营。另一方面,使得劳动力得不到充分使用,造成“隐性失业”;最近十来年,种地不赚钱,大量农民进城,又造成土地抛荒严重。
     决策部门开出的药方是,推进“土地流转”,让耕地集中到愿意种地的人手里。
     其实,早在上世纪80年代,“允许农地转包”就上了中央一号文件。2002年《土地承包法》出台,又明确了这一政策。
     2005年,经济学家周其仁到浙江调研,看了几个1500-2000亩量级的种粮大户,土地全部转包而来。当时,他以为规模经营从此大有看头。“然而几年过去了,星星之火,好像还是不曾燎原。”
     后来,通过在成都的调研,周其仁觉得,可能是制度供给这一侧还有麻烦—因为“生不增,死不减”的政策一直没得到彻底落实,使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尚未巩固。
     2002年《土地承包法》出台前,中国许多地方的农村,每隔几年就会进行一次承包关系的调整,俗称“生增死减”。简单地说就是,张家的老人去世了,得把他名下的那份承包地让出来,交给李家新出生的孩子或新娶进家门的媳妇。
     这种办法,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其中之一就是不利于土地流转。这可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甲转包了乙的一块地,几年后,这块地调整给了丙。如果丙不同意再将这块地转包,那么之前的承租关系就会面临麻烦,导致纠纷。
     2002年,《土地承包法》作出规定,“承包期间,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俗称“生不增,死不减”。许多地方,甚至以“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威慑那些胆敢私下调地的村干部。
     但这项政策会造成新的不平等:有的家庭老人去世、女儿出嫁,人均占有的耕地越来越多;有的家庭生了小孩、娶了媳妇,人均占有耕地面积越来越少。
     所以,很多村庄里,仍会每隔几年偷偷调整一次土地承包关系。湖南的一些地方也是如此。
     要推动大规模土地流转,必须彻底消灭私底下的地块调整,推动对权利清晰度需求更高的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它在十七届三中全会后成为农村改革热词,更是要求进一步厘清和稳固承包关系。
     在此背景下,确权登记的大幕拉开。
     计量的麻烦
     2012年,中央选择全国数百个村庄进行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湖南桃江县桃花江镇有3个村庄入选。
     桃江县经管局副局长张珏多是个有着丰富农村工作经验的干部。一开始,他也觉得确权挺好办,“地都承包到每户名下,登记资料都在,无非是核实、补充下而已。”
     回头召开碰头会,大家一番议论,他才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台账—第二轮土地承包的资料,还是1997年登记的。这些年,有的地被国家征收了,有的地被农民用来盖房了,还有的农户间互换了地块,有村民小组还存在私底下的几年一调整。
     “各种各样的情况,把原有的承包关系都打乱了,造成二轮承包合同上的数据与实际情况有很大出入。”张珏多的发现或许也能解释,为什么2009年刚换发了二轮承包合同,中央又要大费周章地搞确权登记。
     用飞机拍了航片,软件上一测量,发现3个村的实际耕地面积比原来登记的还多出14%。
     耕地越来越多的关键秘密,在于计量方式的不同。
     土地肥瘦不均,好的地能打一千斤稻,差的只能打两三百斤。为了保证公平,二轮承包时,农民们通常按实际产量而非面积来计亩,俗称“产量亩”。
     桃花江镇石高桥村黄家村组村民彭和平是确权时的调查员。她记得,当时组里最好的地,二分之一亩折算为台账上的一亩,最差的地,十几亩算一亩。
     “多”出了827亩地,怎么办?这涉及国家政策性补贴的发放。之前为了避免麻烦,上级定下的确权指导意见是,“完善二轮承包关系,不重新丈量,不打乱重来;本次确权,新增的面积、减少的面积,与国家的任何补贴暂时不挂钩。”
     但有村民提出不同意见:我种5分好地,他种5亩差地,从粮食产量上看,是公平的。但今后遇到征地,那我就亏大了。
     这三个村子都在县城周边,征地并非遥不可及。还有另一类意见。
     随着生死娶嫁,人地矛盾愈发明显。有的人家8口人种5亩地,有的3口人也种5亩地。
     部分“吃亏”的村民,尤其是那些私下约定几年一调整的小组里的村民,对调整承包地块有强烈预期—这一次确权后,真的要长久不变了,那么就把过去该变的都变一变吧!
     这两类意见,从村民小组反馈到县里。
     “法律不允许地块调整,”张珏多记得,“我们统一回复,按法律规定的办。”
     经验与法律的冲突
     但有些问题,按法律却是不好办的。
     单独户口的农户去世后,其名下的承包地,在确权时怎么处理?按法律规定,地应该收归村集体或组集体,也就是确权登记为集体共有。如果去世者是孤寡老人还好办,如果老人的子女、侄子等亲属也在村里,这种做法就很难行得通了。
     “子女侄子们肯定会反对,纠纷一起,工作就搞不下去了。”张珏多解释,农民历来把名下的承包地视为可继承的私有财产。
     而且,地即使收归集体,它也得有人种。给谁种才能让大伙心服口服?这也是个麻烦事。
     桃江的三个试点村庄,都遇到了这个问题。县经管局给了个指导意见,“根据其家庭成员的意见,划分到其家庭成员的名下。”
     但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县经管局也拿不准。试点结束后,他们将此问题和另外25个常见难题和解决建议汇总,统一报告省经管局。一是请示,二来也是试点经验的总结。
     这26条摆到了省经管局副局长戴安华的办公桌上。他发现,“桃江经验”中的不少条如果细究起来,与法律有冲突。
     比如,村与村之间有农户相互交换承包地的情况。确权登记时,如果认可这种交换,会与法律冲突—承包权的交换、转让,只允许在村集体内进行。如果不认可,又违背了农民的意愿,造成工作上的困难。
     桃江建议,应该出台规定,确权时认可这种互换。
     “我们的想法是,应该允许地方自行探索,”戴安华解释,“至于说它与《土地承包法》有冲突,但这部法律已经实施了十多年,一些条款与现实情况已不相适应,也到了该修改的时候。”
     他几次到北京开会,发现大部分行内人士和专家学者,都持这种观点。
     旱地的苦恼
     确权中,最难处理的是旱地。
     旱地是不能蓄水的耕地,大多被村民们用来种菜。
     种地的人越来越少,旱地大多抛荒,有的长满草木,与山林连为一体,航拍图片上看不出来。要搞清楚它的形状、面积,只能找技术人员扛着仪器,实地测量。
     旱地大多细碎。“就这么大的一块,”双峰县甘塘镇龙嘶村村支书朱舜礼,指着二十多个平米的办公室比划,“分属几户人家”。
     二轮承包时,湖南很多地区是不登记旱地的。这意味着,这次搞旱地确权,就算想偷懒、糊弄,都没地方抄数据。“没办法,只能把这几户人家都叫到现场指认。村里人大多外出打工了,把这几户人凑到一起,就花了不少功夫。”
     实地一看,地面长满了杂草。一把火将草烧掉,几户人家在灰烬泥块间翻腾了好久,才找到形迹模糊的土夯—划分地块的界线。
     龙嘶村也是2012年全国确权试点村之一。村里有260亩旱地,确权时在这上面花的时间比680亩水田还要多;平均每亩地的确权经费,旱地比水田要高一倍。
     搞完龙嘶村的旱地确权,工作人员筋疲力尽。这时候,双峰县另一个试点村—茯木山村的确权登记工作也要启动了,旱地还搞不搞确权?大家犯了难。
     县里的意见是:再遇到几户人家的旱地混在一起这种情况,直接登记为几户人共有;旱地与山林混为一体的,也不搞实地测量了,登记为村民小组共有。
     “我们特地给农业部打了报告,问这样做行不行,”双峰县经管局局长朱凯旋记得,“他们答复可以。”
     桃江也出现过类似情况。
     两块相连的地块,承包合同上显示的总面积为1亩,分属两家不同的农户。后来土地平整,连成了一大块。确权开始后,两家人发现找不到自家的田坎了。
     更有趣的是,测量发现,这块地的实际面积有1.2亩。多出来的两分地,给谁?
     桃江的做法和双峰类似,多出来的地,确权登记为小组集体共有。这种确权到组或者几户人共有的做法,是各地试点村在遇到疑难问题时的常用手段。也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这种做法,等于把问题搁置了,有悖于本次确权“让权属更清晰”的初衷。
     “一块地确权为几户人共有,如果其中一户要拿土地办抵押贷款,银行要他出示权属证书,他怎么办?证书上可是写了几户人的名字,”朱舜礼反问,“他自己都搞不清那块地的哪一部分是他的。”
     明年,确权登记工作将向全省范围推开。对于朱的疑问,也到了给出明确答案的时候。
     “对全省三年内全面完成确权登记表示乐观”
     嘉宾:
     湖南省经管局副局长戴安华
     双峰县经管局局长朱凯旋
     桃江县经管局副局长张珏多
     双峰县甘塘镇人大主席朱卫军
     潇湘晨报:将确权登记从一个村扩大到一个县,甚至扩大到全省。这个过程中,存在哪些难题?
     张珏多:今年省里要在三个县试点全面铺开确权登记,桃江申报了试点资格。我们做了一个方案,对全面铺开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难题,都做了考虑。
     首要问题是经费怎么解决。
     一块地,位置在哪?面积多大?如何在图纸上呈现?这些都要请技术公司做。画好的图纸,要村民一户户按手印确认,这要村组干部逐一上门登记。这些都是要花钱的。
     我们算过,平均一亩地的经费是30元左右。全县60万亩耕地,至少得1800万。这笔钱,靠县级财政是无论如何都负担不起的。
     戴安华:去年底,我到北京参加全国确权登记工作的专题会议,大家都在议论经费的事。私下讨论中,比较一致的意见是搞“三三制”,中央、省和县各出三分之一,事情就好办了。
     国务院准备出台一个文件,《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的通知》。到时候,经费的具体安排,应该会有个说法。
     去年湖南十来个村子的试点,还发现了很多具体问题。比如:旱地怎么处理?能不能搞确权到组?哪些情况能搞,哪些又不能搞?
     今年三县全面推开确权登记的试点,这些问题肯定还会出现。
     我们的想法是,省一级能够统筹的,给出指导意见;省一级不能解决的—比如缺乏上位法的支持,就允许试点区自行探索。试点的主要目的,就是发现问题,探索解决办法。
     确权登记繁琐费力,县级还得负担部分经费。但为什么省里搞三个试点,很多县都想争取名额?
     朱凯旋:国务院要求2017年全面完成这项工作。也就是说,早搞,迟搞,都得搞。早搞,拿下试点资格的话,上级拨付的经费相对有保障,也就是说,县一级能少负担些。
     当然还有别的原因。比如,早点做完确权登记,能推动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开展。这对地方政府也是有好处的。如果土地权益的转让、抵押、担保做得比较成熟了,单是税收这一项,就是笔不小的财政收入。
     2015年,湖南确权登记工作才向全省范围内推开,2017年要全部完成。三年时间,能完成这项繁琐的工作吗?
     戴安华:2009年搞二轮承包换发证,把承包关系又清了一遍。当时湖南的这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都是做得比较扎实的。这次确权登记是以二轮承包为基础,也就是说2009年我们已经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所以,三年内全面完成确权登记,还是乐观的。
     朱卫军:去年双峰两个村子的试点完成后,我们在总结报告中写了一条建议,“各级政府应该把这些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制定相应的时间表,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县、乡、村三级,并列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有压力,才有动力。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颁证工作抓好了,整个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改革大局就稳定了;这一项改革不抓好,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就失去了工作的基础。”
     —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省政府农办副主任钟正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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