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行业信息 >> 行业动态

六省区人民政府被通知限期整改严重土地违法违规问题

录入时间:2014-04-10 13:52:17 点击: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信息报道:
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整
  日前,国家土地总督察向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出国家土地督察限期整改决定书,责令在6个月时间内整改下辖有关县(市、区)严重土地违法问题。根据国家土地总督察的指示,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南京局、济南局、武汉局、广州局、西安局已分别将《国家土地督察限期整改决定书》送达上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
  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由国务院授权国土资源部代表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国土资源部部长兼任国家土地总督察,并向地方派驻国家土地督察局,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在督察工作中,始终坚决贯彻中央要求,旗帜鲜明地把严防死守耕地红线、督导集约节约用地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根本职责,严督明察,对于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及时向省级人民政府发出督察意见书,督促纠正整改问题。依照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有关规定,国家土地总督察对土地违法问题严重的地区,可以实施责令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受理和审批。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国土资源部党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明确将“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土资源工作在大局中的定位,部署实施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督察,督促省级政府对违规征占土地、侵害农民合法土地权益等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专项督察中也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对耕地保护法定职责履行不到位,对发现的违规征占耕地、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经国家土地总督察批准,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安徽省太和县、河南省永城市、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进行限期整改。
  督察发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违法违规征收集体土地7800亩(其中耕地1036.57亩)建设物流园区,违法占地417.8亩(其中耕地115.2亩)建设政府行政办公楼群;安徽省太和县肖口镇有色金属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非法批地和违法占地894.43亩(其中耕地312.91亩),太和县政府违规出让土地且整改不到位;河南省永城市违法占地1201.92亩(其中耕地1099.93亩),拖欠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安置费用12852.75万元,未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2891.6万元;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未按照国务院规定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保制度,2012年以来30个批次征收土地未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涉及资金1148.59万元;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违法占地89.37亩,被征地农民2100人、社保资金1890.1万元未落实到位,未落实征地安置留用地159.63亩,闲置土地1080.75亩处置不到位;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规划建设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园区规划用地中约2.2万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法违规征收集体土地3.44万亩(耕地约3万亩,其中基本农田5380亩)。上述地区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冲击国家耕地保护红线,侵害被征地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对于限期整改地区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相关省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进行认真整改,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完善耕地保护、土地征收等管理制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规范土地管理行为,建立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限期整改期限为6个月。限期整改期间,除国务院批准立项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环保、救灾等涉及重要民生的急需建设项目用地外,暂停对限期整改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受理与审批,同时暂缓受理建设用地预审。
  限期整改期间,相关国家土地督察局将对组织实施整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相关省级人民政府在限期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的,向国家土地总督察提出结束限期整改的申请。有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对结束限期整改的申请提出审核意见。对达到整改要求的,经国家土地总督察批准结束限期整改,方可恢复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受理和审批等。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 立于 2004年,是全国首批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单位、中国土地学会 会员单位,专业提供高标准基本农 田建设、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最优规划设计方案。公司立足山东、面向全国,行业涵盖国土 、水利、财政、农业、农业园区、家庭农场等行业,业务范围包括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土地规划、 地籍测绘、工程测量、房产测绘、农田水利规划设计、农业综合开发规划设计等。 网站:http://www.sdtcghy.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6-2号
    电话:0531-80989126/9133
    传真:0531-80989126
    邮编:250014
    人力资源:hr@sdtcghy.com
    商务合作:bd@sdtcghy.com
 
新浪博客 网易博客 搜狐博客
     
新浪微博 微信平台 腾讯微博
\
\
 
\
  部分文章和图片源于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内容仅供参考,
不确保文章的准确性,如有侵犯权请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