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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录入时间:2020-12-01 10:18:12 点击:
  “以前需要贷款时,总四处麻烦人为自己做担保;现在自家土地通过确权有了证,可以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贷款,不用再麻烦别人,自己有了资产不说心里也有了底气。”2015年3月,平罗县渠口乡新桥村7队村民李建龙用自家7亩多田和宅基地向银行抵押办理了10万元贷款,购置了拖拉机、播种机等农机具,开启了发家致富之路。现在,李建龙除了在本村流转土地外,还在头闸镇流转100亩土地,种植水稻、玉米,年收入翻好几倍。
  “十三五”期间,我市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坚守农村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和遵守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三条红线”,建立了农村土地征收、确权抵押、规范流转、纠纷仲裁等土地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通过改革激活要素、激活市场、激活主体,为乡村振兴实施注入了强劲动力。
  在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工作中,我市不断激活农村产权与促进农业增效,推动农业投入多元化,通过出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成立全区首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搭建了“中心+站点”的服务机构,推广“互联网+”的服务模式,实现申请、审批、办理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一站式服务,促进了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同时,出台《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赋予9项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权能,建立协商评估机制,完善风险防范和抵押物处置机制,探索各类产权捆绑抵押,激活了农村产权权能,拓宽农业融资渠道。
  “十三五”期间,我市在全区率先完成了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确权土地面积128.79万亩,共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8.73万本,平罗县颁证率98.6%,惠农区颁证率98.8%,大武口区颁证率97.1%。其中,平罗县创新性为农户和经营主体颁发集体荒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流转经营权证、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权证等10项农村产权证书,并赋予流转、抵押、退出转让、入股等权能,确权工作经验在全区得到推广。
  “要是没有土地改革带来的好政策,哪有如今这上万亩稻鱼共生的良田美景?”站在平罗县通伏乡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望着一望无垠的稻田,村民周生林感慨道。2009年,乘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春风,周生林流转村上1260亩土地,于2013年成立了平罗县绿康林家庭农场。近几年,随着土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周生林的家庭农场逐渐走上了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道路。“过去的田,一条子田里三五十个埂,每家守着一亩三分地都种不好。后来经过确权、流转以后,如今一条子田就三五个埂,小块地变大块地,人工、化肥、种子等各方面都节省了,效益也提高了。”周生林说。
  “十三五”期间,我市对农民开垦种植的集体荒地实行“一事一议”有偿承包并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有效破解了长期以来集体资源管理不规范、占用不均衡的问题,使土地规模经营比例逐渐扩大,促进土地经营集约化、现代化;引导农户按确权土地总面积重新划分地块,使零散的小块田变成连片的大块田。以平罗县为例,目前已有5个村1.3万亩土地开展了“一块田”改革,为农村承包土地实现“一家一田”和“三权分置”奠定坚实基础。
  五年来,我市全面深化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放活了农村土地经营权,各类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全市土地流转面积稳定在53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41%。
  过去5年对于平罗县盈丰植保专业合作社来说,是发展最快的5年,合作社从最初的十几个人、几台农业机械发展成为拥有社员127人、各类农业机械22台(套),建设高标准蔬菜钢架拱棚共计98座的大型农业服务组织,合作社采取与发展现代农业相适应的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经营方式,走出了一条“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市场”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近年来,合作社又通过利用农业物联网水肥智能一体化技术,建立农产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
  “‘十三五’期间,农业农村发生巨大变化,我们都为赶上了好政策、好时代感到幸运、幸福。现在我们种地已经实现了物联网技术,这是在5年前想都不敢想的事。”平罗县盈丰植保专业合作社蒋洪波拿着手机向记者演示合作社的智能控制系统。
  在开展土地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着力培育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21家、家庭农场424家、专业大户2225家,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到63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设施场地建设、购买大型农机具等给予扶持补助,着力提升农业生产各环节服务水平以及新品种、新科技示范推广。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间开展股份合作、订单种植、产销一体化等互助经营模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经营主体由分散粗放型向规模集约型转变,由单打独斗向合作共赢转变,由单一主体向多元社会服务主体转变。
  自改革以来,我市农村闲置资源资产得到盘活。2015年以来,中央先后在全国范围内选择33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我市平罗县是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的33个试点县之一。2019年,我市又被自治区列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市”,在总结平罗县农村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空心村”拆除等,采取有偿退出、异地置换、归并整合以及对暂不建房的农户颁发宅基地资格权证等方式退出闲置宅基地,切实保障退出闲置宅基地的农民合法权益。对退出后的闲置宅基地进行综合整治利用,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入市交易,并与乡村产业发展有机融合,用以生态移民安置,复垦复耕,发展农村二、三产业,转为养殖用地,盘活农村闲置房地指标。目前,全市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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