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行业信息 >> 行业动态

云南起草《规定》征意见 违建住宅不办房产证

录入时间:2016-09-29 16:47:51 点击:
  近日,云南省法制办官网公布省住建厅起草的《云南省整治城乡违法建筑规定(草案)》(简称《规定》),该《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详细界定了城镇与乡村违建的范围、职能部门的责任及整治程序等。住宅小区违法建设行为未整改、未拆除的,拟将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转让、抵押、贷款等手续。如果违法当事人拒不拆除违建,则强制拆除。市民可于10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对《规定》的意见反馈到省法制办。
云南起草《规定》征意见 违建住宅不办房产证
  哪些建筑属违建?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超过许可建筑面积或高度的建筑在已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擅自新建、搭建,或利用建设工程擅自新建、搭建的建筑。
  也就是说,在小区楼顶搭建花园、住宅一楼扩建车库或院子都属于违法建筑,按《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依法处以罚款。
  另外,存在建筑安全隐患、影响相邻建筑安全,或者导致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日照无法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强制性标准的;侵占过境公路、城镇道路、消防通道及人防救灾、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用地的违法建筑也将按规定责令拆除并处以罚款。
  面对违建咋处理?
  对于住宅小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不动产管理部门、金融部门等将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转让、抵押、贷款等手续。如果是利用违法建筑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申请办理相关证照、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违法建筑整治决定执行完毕前,将不予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及供水、供电、供气等手续。如果违法建筑当事人是国家工作人员并拒不拆除,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限期内不拆咋办?
  《规定》明确,违法建筑当事人在收到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后,应当在期限内自行拆除,一旦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自行拆除或者申请拆除违法建筑的,拆违实施部门在公示强制拆除实施时间、相关依据、违法建筑内财物搬离期限等内容后将强制拆除,强制拆除中,将制作笔录,并拍照和录音、录像。建筑内遗留的财物在公证机构公证下登记造册,通知当事人领取。
  谁来监督违建?
  《规定》还提到了监督和防控机制,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发现区域内违法建设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并及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告。民众也可以通过举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有关部门举报违法建筑和违法建设行为。(天诚规划z)

 
新浪博客 网易博客 搜狐博客
     
新浪微博 微信平台 腾讯微博
\
\
 
\
 

  部分文章和图片源于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内容仅供参考,
不确保文章的准确性,如有侵犯权请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