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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围绕水利、农业等领域抓好基础设施建设

录入时间:2020-09-04 10:23:05 点击:
  8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明确了灾后恢复重建的重点领域、主要任务和相关政策措施。随着洪水逐渐消退,在开展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的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有哪些?
重点围绕水利、农业等领域抓好基础设施建设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负责人王悦现在9月3日召开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进行了回应。
他指出,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点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围绕水利、农业、交通、市政等领域抓好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
  一是抓好水利防洪和农业生产设施的恢复重建。抓紧修复水毁农田、水利工程和农业生产设施。全面梳理洪涝灾害暴露出的水利建设短板,在今明两年要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二是抓好交通设施恢复重建。抓紧抢修冲毁的道路、桥梁等交通设施,保障交通运输需求和群众出行需要。
  三是抓好排水防涝等城镇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尽快修复损毁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尤其是排水防涝设施,尽快恢复居民生产生活秩序。
  四是抓好住房及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抓好倒塌毁损房屋的重建和修复,抓好学校、医院、社区服务等民生设施的排查抢修。
  五是抓好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王悦现进一步指出,为了确保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的顺利完成,有关部门将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提出具体的措施:
  一是要全面落实灾后恢复重建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中央指导、地方政府承担主体责任、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发挥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改革优势,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灾后恢复重建。
  二是区分轻重缓急,统筹规划安排灾后恢复重建的建设项目。各地要抓紧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的实施方案,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安排重建项目。对于群众生产生活急需的项目,要抓紧组织实施。对于关系长远的重大工程建设、重要基础设施补短板、城市内涝治理、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等,要尽早谋划,论证成熟的要纳入“十四五”规划中统筹考虑。
  三是加大财政资金的统筹支持力度。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统筹安排中央与地方的相关财政资金,加大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投入力度。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决定,中央财政有关资金、车购税、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对受灾严重地区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予以适当支持。相关地区要结合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制定,做好统筹安排,用好中央资金。中央下达的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要优先用于水毁农田修复。支持地方统筹利用抗疫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依法依规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同时,各地政府要调整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政府财力投入,优先保障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要创新资金下达方式,确保资金直达灾区和恢复重建项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是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强化对受灾地区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金融支持,建立用地审批快速通道,优先保障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用地指标。(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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