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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常住人口三百万以下不得实施积分落户制度

录入时间:2017-02-10 10:04:58 点击:
  2月9日,公安部召开全国户籍制度改革专题视频培训会,会上对各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出要求,明确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实施积分落户制度。
全国户籍制度改革会明确城区常住人口三百万以下不得实施积分落户
  会议指出,截至目前,全国各省区市都研究制定了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5个省区市发布了居住证实施办法,2016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1.2%。实施居民身份证“三项制度”以来,办理异地居民身份证500余万张,2016年又有143.5万的无户口人员登记上了户口。
  会议强调,贯彻落实好中央“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总体要求,首要任务是要在“落户”上下功夫、做文章。要在吃透中央精神、吃透本地实际的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一城一策,进一步细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出台更加积极、更加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统筹配套更多领域、更大范围的具体改革措施。
  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要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要进一步向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倾斜,努力做到能落尽落。
  要严格按照中央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科学合理设置分值,更多的惠及普通劳动者,凡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实施积分落户制度,凡政策已明确可以直接落户的群体不要纳入积分落户政策范围。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要在严格控制人口总量的同时,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导人口有出有进,优化结构布局,进一步提高户籍人口的比重。(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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