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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出台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录入时间:2015-09-21 10:52:15 点击:
据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最新消息:
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准印发《红河州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州实施,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实施方案》明确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

开展不动产登记现状调研,州委编办形成州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正式意见。推进州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在州国土资源局机关设立不动产登记局,组建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同级国土资源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于2015年9月30日前研究提出州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方案。10月底前,全州县市要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的整合,实施不动产登记。
《实施方案》要求,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衔接工作。由州国土局牵头会同州直相关部门,做好州级层面不动产登记资料交接和工作衔接。州国土局负责制订资料交接和工作衔接方案;州住建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畜牧局按照要求将本部门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的文件、档案、信息系统等资料完整移交到位,并做好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本部门不动产登记管理后续衔接工作。
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准印发《红河州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州实施,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实施方案》明确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

开展不动产登记现状调研,州委编办形成州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正式意见。推进州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在州国土资源局机关设立不动产登记局,组建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同级国土资源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于2015年9月30日前研究提出州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方案。10月底前,全州县市要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的整合,实施不动产登记。
《实施方案》要求,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衔接工作。由州国土局牵头会同州直相关部门,做好州级层面不动产登记资料交接和工作衔接。州国土局负责制订资料交接和工作衔接方案;州住建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畜牧局按照要求将本部门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的文件、档案、信息系统等资料完整移交到位,并做好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本部门不动产登记管理后续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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