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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下发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方案通知 每半月b报送进展
录入时间:2015-09-14 10:50:29 点击:
据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最新消息:
9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通知,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要求各地州市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每半月向不动产登记局报送半月工作进展情况。

通知要求,新疆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要明确2015年11月底前地州市、县市区完成机构及职责整合,各地州市2015年12月10日前将本地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开展情况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任务要求。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行署)汇报,成立党委、政府(行署)领导任组长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联系会议制度,以利于工作的推进。
笔者了解到为掌握各地工作进度,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相关部门每半月填报一次《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度半月报》,每月5日前、20日前分别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地籍管理处)报送。各地国土资源局确定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局领导一名、联络员一名。
9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通知,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要求各地州市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每半月向不动产登记局报送半月工作进展情况。

通知要求,新疆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要明确2015年11月底前地州市、县市区完成机构及职责整合,各地州市2015年12月10日前将本地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开展情况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任务要求。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行署)汇报,成立党委、政府(行署)领导任组长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联系会议制度,以利于工作的推进。
笔者了解到为掌握各地工作进度,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相关部门每半月填报一次《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度半月报》,每月5日前、20日前分别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地籍管理处)报送。各地国土资源局确定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局领导一名、联络员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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