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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不动产统一登记回归其本意

录入时间:2014-06-24 15:46:29 点击: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最新消息:
让不动产统一登记回归其本意
   2007年《物权法》就表明,我国要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直到今年,国土部表明要在今年的6月底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但是直到今日,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仍在研讨和征求意见,所以天诚规划笔者觉得出台时间不可能还按原计划的6月底出台。
   2013年上半年,中央明确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之后,物权法权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即受国土部委托起草了《不动产登记条例(专家建议稿)》。孙宪忠说,《物权法》公示公信制度重要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其立法目的主要为保障交易安全和社会财产支配秩序。登记不应成为行政机关为实现收缴税收等行政管理目的的一种手段,也不应因过度关注反腐效果影响原本设计。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按照不动产登记本意,完成以土地为核心的登记制度建设,将民事权利主体所拥有的抽象的不动产物权通过登记的方式予以公示,让这些权利能够在法律上得到承认和保护。
   基于物权公示原则,登记机构应允许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查询或复制登记簿,并为他们的查询或复制提供方便。受隐私权限制,登记机构不应向公众开放个人房产信息。但如果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司法机关等在履行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当然可以查阅相关房产信息。在孙宪忠看来,不动产登记制度确实可以用于反腐,就像银行账户实名制也可用于反腐一样。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制度在设计时应侧重考虑这一目标,并向公众开放。
   孙宪忠及参与研讨会的多位法学专家认为,应该更好的让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回归其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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