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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出台《办法》明确四种宅基地房屋不得出租

录入时间:2018-05-29 11:12:36 点击:
  近日从顺义区获悉,本市首个专门规范宅基地房屋租赁的《顺义区宅基地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实行,《办法》明确指出设有“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设置在地下建筑内、使用彩钢板做围护结构、每层少于2个安全出口的宅基地房屋不能出租,并要求每一承租户应至少配备1具灭火器。
顺义区出台《办法》明确四中宅基地房屋不得出租
  《办法》在消防安全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出租房屋不得设置在“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内(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一种或几种使用功能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场所);出租房屋不得设置在地下建筑内;出租房屋内禁止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得使用彩钢板做围护结构(施工现场临时用房除外);除2层及2层以下且每层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出租房屋外,其他出租房屋每层应设置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
  《办法》还对房屋租住人数和随房消防设施做了规定,比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应小于5平方米,且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出租房屋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建议设置喷水灭火系统,每一承租户应至少配备1具灭火器;严禁在出租房屋的楼道等楼内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充电;公共区域内严禁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
  6月1日起,顺义将根据新实行的《办法》开展一次全区范围内的宅基地出租房屋清理整顿,进一步排查出租屋安全隐患,确保租住安全规范。(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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