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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富县宅基地贷款破冰 首笔宅基地贷款成功发放

录入时间:2022-05-20 11:11:53 点击:
  5月17日下午,富县农村合作银行牛武支行向牛武镇清泉寺行政村农户孙某成功发放了富县首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10万元,这也是富县第一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落地能有效解决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民贷款有效抵押物缺乏的现实问题。
延安富县宅基地贷款破冰 首笔宅基地贷款成功发放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是指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农民住房所有人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行为。2020年9月,富县被确定为国家第二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来,围绕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进行探索,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完成全县137个村(社区)确权登记工作。
  2022年为深化富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释放改革红利,让更多人民群众分享改革成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人民银行富县支行、县金融中心创新思路、大胆实践,坚守底线、用活政策,积极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一是抓好制定顶层设计。要求各金融机构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工作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性,切实把工作落实、落细、落地;二是探索创新贷款管理办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厅字〔2020〕18号)和《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银发〔2021〕133号)等精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2022年4月份人行富县支行、富县农业农村局、富县国土资源局、富县金融中心联合制定出台了《富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暂行办法》,引导和支持富县金融机构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进行探索,进一步盘活农村各类资源要素、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三是确定试点行。本着“政府主导、农民自愿、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指导原则,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总体思路,根据业务管理灵活度、机构设置等因素,在多次协调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富县农村合作银行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试点承办单位;四是破解制度障碍。在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农业农村部门全力推动下,由县金融中心牵头先后4次组织县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富县支行及富县自然资源局、富县农经总站、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涉农金融机构参加的联席座谈会,破解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抵押难、登记难、评估难、流转难等政策难题,助推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尽早落地。
  富县金融机构开办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解决了经营主体因资金短缺不能满足规模种植及经营需要的问题,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信贷风险,缓解了当前农村抵押品缺乏的现状。下一步我县将积极做好政策传导工作,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试点全面铺开,深化金融产品创新,以优质的金融服务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为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增加内在动力。(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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