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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疫情期间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录入时间:2020-04-02 10:10:49 点击:
  从4月1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困难行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山东疫情期间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展览、电影放映等六类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20年4月1日开始,在申报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同步办理困难减免税申请。纳税人可以在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纳税申报时,在线申报减免税;也可以在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时,现场办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为减轻个体工商户负担,山东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纳税人,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和引导他们帮助个体工商户减负。纳税人如果符合条件,可以自行申报享受税收减免,不需要核准,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只需要将有关免收租金的协议、合同等证明资料留存备查即可。(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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