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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山县2013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录入时间:2016-02-02 14:22:00 点击: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信息报道:

一、征收土地总费用:2991.5119万元 。
 
二、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参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鲁政字〔2012〕288号)的标准,本次征收卞庄街道龙沂庄村、泉山居委
 
、南徐庄村土地综合地价为4.4万元/亩;开发区孤山屯村,尚岩镇白水牛石前村、珍珠庄村、北上岩村,兰陵镇东横沟崖村、大苗艾曲村,芦柞镇大古庄村,磨山镇磨山东村,庄坞镇前涌泉村,车辋镇房家庄村、扶丘村土地综合地价为3.9万元/亩;下村乡下村村,鲁城镇小闫庄村土地综合地价为3.4万元/亩。使用卞庄街道龙沂庄村、南徐庄村、柞城村、开发区东楼村土地不需要安置补偿费。
 
三、被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用
 
宗地一:该宗地为农转用,不需要安置补偿费。
 
宗地二:位于卞庄街道境内,涉及征收龙沂庄村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为2.2222公顷,其中:农用地2.1577公顷(水浇地2.0001公顷、果园0.0622公顷、农村道路0.0954公顷),建设用地0.0645公顷(采矿用地0.0645公顷),土地补偿安置费为146.6652万元。
 
宗地三:位于卞庄街道境内,涉及征收卞庄街道龙沂庄村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为0.8199公顷,其中:农用地0.6946公顷(旱地0.5944公顷、农村道路0.0127公顷、设施农用地0.0875公顷),建设用地0.1253公顷(农村宅基地0.1253公顷),土地补偿安置费为54.1134万元。
 
宗地四:该宗地为农转用,不需要安置补偿费。
 
宗地五:该宗地为农转用,不需要安置补偿费。
 
宗地六:位于卞庄街道境内,涉及征收卞庄街道泉山居委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为0.7731公顷,其中:农用地0.7731公顷(有林地0.7731公顷),土地补偿安置费为51.0246万元。
 
宗地七:该宗地为农转用,不需要安置补偿费。
 
宗地八:该宗地为农转用,不需要安置补偿费。
 
宗地九:位于尚岩镇境内,涉及征收尚岩镇白水牛石前村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为5.8504公顷,其中:农用地1.7922公顷(水浇地0.7836公顷、有林地0.8697公顷、农村道路0.1389公顷),建设用地4.0582公顷(农村居民点0.5597公顷、采矿用地3.4985公顷),土地补偿安置费为342.2484万元。
 
宗地十:位于卞庄街道境内,涉及征收卞庄街道南徐庄村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为1.4169公顷,其中:农用地1.4169公顷(水浇地1.3867公顷、农村道路0.0302公顷),土地补偿安置费为93.5154万元。
 
宗地十一:位于苍山经济开发区境内,涉及征收开发区孤山屯村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为1.2801公顷,其中:农用地1.2801公顷(水浇地1.2800公顷、沟渠0.0001公顷),土地补偿安置费为74.8859万元。
 
宗地十二:位于卞庄街道境内,涉及征收卞庄街道龙沂庄村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为3.0005公顷,其中:农用地2.0917公顷(旱地2.0353公顷、农村道路0.0564公顷),建设用地0.0498公顷(采矿用地0.0498公顷),未利用地0.8590公顷(其他草地0.8590公顷),土地补偿安置费为186.6942万元。
 
宗地十三:位于兰陵镇境内,涉及征收兰陵镇东横沟崖村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为0.079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795公顷(农村居民点),土地补偿安置费为4.6508万元。
 
宗地十四:位于芦柞镇境内,涉及征收芦柞镇大古庄村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为0.111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1111公顷(农村居民点),土地补偿安置费为6.4994万元。
 
宗地十五:位于尚岩镇境内,涉及征收尚岩镇珍珠庄村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为0.5370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5370公顷(农村居民点),土地补偿安置费为31.4145万元。
 
宗地十六:位于尚岩镇境内,涉及征收尚岩镇北尚岩村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为0.749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7494公顷(农村居民点),土地补偿安置费为43.8399万元。
 
宗地十七:位于下村乡境内,涉及征收下村乡下村村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为0.144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1443公顷(农村居民点),土地补偿安置费为7.3593万元。
 
宗地十八:位于兰陵镇境内,涉及征收兰陵镇大苗艾曲庄村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为0.081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818公顷(农村居民点),土地补偿安置费为4.7853万元。
 
宗地十九:位于磨山镇境内,涉及征收磨山东村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为0.196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1962公顷(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补偿安置费为11.4777万元。
 
宗地二十:位于庄坞镇境内,涉及征收庄坞镇前涌泉村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为2.655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2.6557公顷(农村居民点),土地补偿安置费为155.3585万元。
 
宗地二十一:位于鲁城镇境内,涉及征收鲁城镇小闫庄村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为5.796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5.7962公顷(农村居民点),土地补偿安置费为295.6062万元。
 
宗地二十二:位于车辋镇境内,涉及征收车辋镇房家庄村和扶丘村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分别为:房家庄村12.829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2.8293公顷(农村居民点);扶丘村1.782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7826公顷(农村居民点),土地补偿安置费房家庄村为750.5141万元,扶丘村为104.2821万元。
 
四、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宗地二:卞庄街道龙沂庄村青苗补偿费3.0002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412万元。
 
宗地三:卞庄街道龙沂庄村青苗补偿费0.8916万元。
 
宗地六:卞庄街道泉山居委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998万元。
 
宗地九:尚岩镇白水牛石前村青苗补偿费1.1754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5.1537万元。
 
宗地十:卞庄街道南徐庄村青苗补偿费2.0801万元。
 
宗地十一:苍山经济开发区孤山屯村青苗补偿费1.92万元。
 
宗地十二:卞庄街道龙沂庄村青苗补偿费3.0530万元。
 
五、安置保障费
 
宗地一:该宗地为农转用,不需要缴纳安置保障费。
 
宗地二:卞庄街道龙沂庄村安置保障费33.333万元。
 
宗地三:卞庄街道龙沂庄村安置保障费12.2985万元。
 
宗地四:该宗地为农转用,不需要缴纳安置保障费。
 
宗地五:该宗地为农转用,不需要缴纳安置保障费。
 
宗地六:卞庄街道泉山居委安置保障费11.5965万元。
 
宗地七:该宗地为农转用,不需要缴纳安置保障费。
 
宗地八:该宗地为农转用,不需要缴纳安置保障费。
 
宗地九:尚岩镇白水牛石前村安置保障费87.756万元。
 
宗地十:卞庄街道南徐庄村安置保障费21.2535万元。
 
宗地十一:苍山经济开发区孤山屯村安置保障费19.2015万元。
 
宗地十二:卞庄街道龙沂庄村安置保障费45.0075万元。
 
宗地十三:兰陵镇东横沟崖村安置保障费1.1925万元。
 
宗地十四:芦柞镇大古庄村安置保障费1.6665万元。
 
宗地十五:尚岩镇珍珠庄村安置保障费8.055万元。
 
宗地十六:尚岩镇北上岩村安置保障费11.241万元。
 
宗地十七:下村乡下村村安置保障费2.1645万元。
 
宗地十八:兰陵镇大苗艾曲庄村安置保障费1.227万元。
 
宗地十九:磨山镇磨山东村安置保障费2.943万元。
 
宗地二十:庄坞镇前涌泉村安置保障费39.8355万元。
 
宗地二十一:鲁城镇小闫庄村安置保障费86.943万元。
 
宗地二十二:车辋镇房家庄村安置保障费192.4395万元,车辋镇扶丘村26.739万元。
 
六、支付对象和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自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由财政局负责将上述费用总额一次性拨入被征地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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